车祸骨折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9-01 01:0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车祸骨折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损失时间赔偿的判断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损失时间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被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损失时间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损失时间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损失时间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降低劳动能力,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劳动而导致的实际收入损失、因丧失一定工作机会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为了保持被害人在治疗期间的基本收入状况,一般是以被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是以当地劳动合同为依据的报酬。但是,如果这种临时性的、随意性的劳动收入构成了被害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这种收入的不适宜性,这种被害人应当认定为无固定收入的人,对于无固定收入的人,按照损失时间的计算标准计算。

如果因交通事故导致骨折,应尽快提供医疗救助。如果雇主在此期间因未能工作而未能支付工资,责任方应赔偿相关的误工费,误工费的标准由受害者的工资决定。如果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损失的时间,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