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扣分不罚款的违章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31 21: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制定的《关于规范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只对违反限速规定但无后果的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不扣分不罚款:

在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下的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速度不足50%的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速度10%以下的中型客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

驾驶中型面包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不足10%的,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速度不足20%的时速驾驶机动车的

有司机误以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下不扣分,显然是误解,估计是混淆了第四条的意思。第四条是指驾驶车辆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过慢,低于最低限速(大多为60公里/小时)20%以上的行为也要给予警告。家庭用车超速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免扣分:超速10%以下,或者在最高限速60公里以下的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下,没有发生事故。另外,我们也要提醒大家,这四种违反限速规定的行为都是免于扣分的,不是不罚,而是给予警告,并要求当事人接受警告的行政处罚。

质疑测速结论可以重新考虑。

如何保证测速取证设备的准确性,如果当事人觉得委屈,能否查明事实并提出复议?高速交警县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对处罚依据有疑问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需要提供照片等证据,经核实后才能报案、撤销。据派出所民警介绍,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很少受到行政复议。

高速公路测速取证设备每年检查一次,有省计量研究院的检测报告,个人感觉还是定速巡航不一定可靠。行政复议没那么复杂。各方不必去事故现场。省内涉及高速公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他们申请。而且,他们只需要尽可能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解释,并不一定需要提供确切的证据。他们将检查相关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寻求实施相关证据。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