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留逾期不处理者

发布时间:2024-08-31 19:2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8月28日讯(YMG记者梁潇通讯员袁胜凯李娜)随着“雷霆行动”在全市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机动车驾驶人因酒驾、超速被扣驾驶证的比例超过50%。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驾驶证被警方扣留的驾驶人,如果15天后仍不处理或以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一经发现将被吊销或吊销驾驶证。

交警在执勤执法中发现,不少驾驶人无正当理由连续15天甚至更长时间未接受处理。更有甚者,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少数驾驶人以欺骗手段补发驾驶证。因此,市交警支队将依法严惩逃避处罚的行为:对于骗补驾驶证的,交警支队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将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告向社会公布。驾驶证被吊销后,三年内驾驶人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对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以上)不接受处理的,交警支队对扣留驾驶证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驾驶人发布《处罚决定公告》,对驾驶人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据市交警部门介绍,驾驶证被扣留的情形有以下几种: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人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以每小时50%的规定速度行驶;在道路上驾驶拼装或者报废的机动车。同时提醒扣留驾驶证的驾驶人抓紧时间去交警部门处理。不要无故拖延,也不要自作聪明骗取自己的驾照,这样会给自己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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