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车辆肇事后责任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4-08-31 19:2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被盗车辆发生事故后,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盗、被抢、被抢机动车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由盗窃、抢劫、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看出,本案中,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小偷、抢劫犯或抢劫犯,从而免除了原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的责任。如果被盗车辆在中国投保,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赔偿费用,即由保险公司负责先行赔付。

保险公司有权在支付预付款后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比如保险公司要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能够向责任人追偿的,保险公司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保险公司向责任人索赔后无法获得赔偿的,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首先承担预付款责任,然后在承担预付款责任后对直接责任人享有追偿权。

对此,《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该规定与《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一致。但是,《侵权责任法》不承认《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之前的法律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也规定了这一问题,随后《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规定出台。保险公司对上述规定有意见。当《侵权责任法》颁布时,保险公司向立法机构反映了他们的意见。这些意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中,该法吸收了《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即被保险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先行赔付。但在该款第(一)项、第(三)项情形下,《侵权责任法》并未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追偿权。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全国人大制定《侵权责任法》的态度和立场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同。

综上所述,偷车是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偷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以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盗车加事故加重刑法,从而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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