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杭州黄标车全市禁行

发布时间:2024-08-31 09:3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的实施意见》,自9月10日起,全市停止对黄标车进行阶段性环保排气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交通性能检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不再受理黄标车在本市的转移登记。因此,萧山车管所及相关检验机构不再受理上述申请。

在萧山,禁区内的电子监控卡口一直在对闯入禁区的“黄标车”进行抓拍和处罚。10月1日后,抓捕范围将扩展至萧山全区,所有电子监控卡口将对“黄标车”进行抓捕。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全市禁止高污染机动车通行,其中“高污染机动车”是指所有未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含“黄标车”),公安部门将对违反上述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尽快在我区所有环保标志服务窗口申领环保标志,并贴在不影响行车视线的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否则将面临处罚。

一、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

1.向机动车回收企业销售机动车,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2.机动车回收企业对机动车进行确认并进行拆解,向机动车所有人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等营运车辆应当在车管所监督下解体;

3.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提交资料并申请注销登记;4.车管所将审核数据并出具注销证明。

二是车辆因损坏无法驶回原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将报废机动车出售给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