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31 06:2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船舶想要在海上航行,必备的设备和工作人员是必须齐全的,除此之外,进行安全检验获得安全检验证书则是航行的首要条件,那么张家口船舶安全检验证书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公民更好的理解,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张家口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颁布机关:国务院;实施日期:1993-02-14;3:法律法规名称:《中国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355号;条款号:第六条;条款内容: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张家口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受理条件

河北省船舶检验局管辖范围内的船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下给予受理和批准。

三、张家口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条款内容: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六条第二项;条款内容: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中国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条款内容: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河北省船舶检验局管辖范围内的船舶都需要获取安全检验证书,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进行船舶检验,符合条件的下发合格检验证书。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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