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31 03:3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现在机动车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注册的,我们需要把机动车的相关信息进行录入,这样也方便相关部门对机动车的管理。但是在一个地方登记注册机动车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但是很多的人不知道扬州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下面跟着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一起来解决这个方面的问题吧。

一、扬州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在扬州市行政辖区内;

2、机动车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进口;

3、申请登记小、微载客机动车须持有有效的扬州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二、扬州机动车登记受理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江苏省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

9、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2、属于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以上就是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机动车登记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可以知道办理的条件,只要我们的机动车所有人在扬州的管辖内,都是可以申请办理的,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太平洋汽车网的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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