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如何办理车辆报废

发布时间:2024-08-31 03:2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车辆报废是有强制规定的,只要满足了报废的条件就要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不过现在的车辆更新很快,一般在强制报废之前就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作为车主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烟台市如何办理车辆报废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二、相关法律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就清楚了吧,在实际中办理车辆报废手续需按照上面的流程,当然同时也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这样才能办理成功。并且大家在车辆报废方面也要多了解一席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是政策,对自己是有好处的。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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