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31 03: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如果要发出航行的警告,这个时候应该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大多数是威胁到生命或者是船舶航行的情况,要给办理,那信阳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阳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

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

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二、信阳航行通(警)告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全文。

三、信阳航行通(警)告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信阳航行通(警)告办理时间

主管机关对水上水下活动的批复(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等);

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发布航行警(通)告申请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法律知识,航行通告这个办理的条件是突发或者紧急导致威胁,人身安全,还要船舶等航行安全的情况下是需要发出警告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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