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30 18:5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机动车的号牌是行驶时不能缺少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年都会有一些机动车因为没有号牌就上路行驶,受到了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处罚。那么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程序是什么,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一、天津机动车临时

机动车的号牌是行驶时不能缺少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年都会有一些机动车因为没有号牌就上路行驶,受到了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处罚。那么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程序是什么,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

2、受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审批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上,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出具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出具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告知书》。

3、办证

二、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的办理材料

1、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规定情形”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综合以上介绍,机动车没有号牌,又想上路去行驶,就像办理临时身份证一样,可以去给机动车办理一个临时的号牌,这样就符合上路行驶的要求了。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天津市每年有很多的市民会去购买新汽车的,那么按照规定汽车是必须要办理上号牌的,这样才可以上路行驶的,有时候车主急着用车可以先去申请临时号牌,最近有车主在咨询关于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带什么材料,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来详细解答。

一、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带什么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未销售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未销售或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条件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以上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关于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带什么材料的解答,这些材料是必须要提前准备齐全的,有时候新车办理临时号牌是由汽车店代办的,手续很简单的,一般是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成的。如果大家有其他的汽车问题要咨询欢迎来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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