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办理车辆过户材料

发布时间:2024-08-30 14:3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一个家庭中车辆是很常见的,但是离婚之后往往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在车辆的处理上可以是通过过户给对方,那么在离婚后办理车辆过户需要什么资料呢?这点大家要进行详细的了解,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深圳离婚办理车辆过户材料

两人一起持有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带着车,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申请办理过户。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因此,办理离婚车辆过户双方就要准备好上述的这些材料,才能办理成功。这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事情,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手续,所以大家还要知道车辆过户的规定,不了解的就要多看看相关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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