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30 14:1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逾期不办理机动车回收报废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同时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那么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一、绍兴机动车回

逾期不办理机动车回收报废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同时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那么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2、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温馨提示:申请人将机动车(含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号牌)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后,由回收企业办理。

二、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的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至回收企业;

2、回收公司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报废回收证明》至车管部门申请注销;

3、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款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款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综合以上介绍,机动车回收报废注册登记,由机动车所有人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在收存其承诺书、书面情况说明、询问笔录或排查记录等资料后办理注销登记。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当机动车的硬件条件已经不能满足安全上路的标准,是需要由机动车车主对机动车进行回收或者报废登记的,办理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时,需要携带齐全相关资料,那么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二、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十条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第十一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以上是关于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通过以上内容还可以了解到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民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太平洋汽车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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