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车辆过户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08-30 10:3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车辆买卖进行后需要进行车辆过户,但是原车如果不配合进行过户买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过户。很多人对于强制执行车辆过户的相关规定不是很清楚,那么,如何强制执行车辆过户?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强制执行车辆过户的相关规定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车管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车管所发协助执行函,将车辆过户到您的名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相关知识:车辆过户手续

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本、车辆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01年以前是小红本01年以后小绿本)。

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如何强制执行车辆过户?本文已经做出详细的介绍,在实际中,如果在进行车辆过户的时候遇到不配合办理过户时可以申请强制过户,需要买方做出申请,法院才会进行强制过户。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太平洋汽车网欢迎您进行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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