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08-30 08:4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车辆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难免会因为一些原因将车辆卖给其他人,在卖给其他人之后,不是签订合同就可以完成的,还必须到车管所办理登记,那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步骤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二、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机动车行驶证

四、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七条第一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3.《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修订)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时候,需要双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然后对于车辆进行审核,将所有的违法记录全部处理完毕之后才可以办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