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我们国家的每一艘渔业船舶,都是向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的。如果该船舶的使用年限已经到期了,或者是损坏达到一定的程度,无法继续使用的,就需要办理渔业船舶注销登记。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具体的跟大家说一下,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所有权转移的;
(二)灭失或失踪满六个月的;
(三)拆解或销毁的;
(四)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
二、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和航行签证簿。
2.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3.注销登记证明材料
4.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5.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三、六条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登记项目为:
(一)所有权登记;
(二)国籍登记;
(三)抵押权登记;
(四)光船租赁登记。
第六条渔业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境外登记的渔业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以上就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的具体受理条件。只要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条件的,就需要将渔业船舶进行注销登记。在办理的过程中,大家有任何法律上的疑问,可以随时找小编进行相关的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