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
如果公民在海上航行时,遇到的是威胁到自己生命安全的情况,那么可以申请航行警告,如果只是水上的交通环境发生了一些改变的话,申请航行通告就可以,很多漯河市的公民都想要知道办理航行通(警)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漯河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
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
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二、漯河航行通(警)告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全文。
三、漯河航行通(警)告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4:30-17:30。
四、漯河行通(警)告办理时间
主管机关对水上水下活动的批复(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等);
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发布航行警(通)告申请书。
突发的水上交通变化,威胁船舶航行的安全的,可以申请警告,如果只是单纯改变了航行的环境,办理航行通告就可以了,不管是航行通告还是航行警告都只能在周一至周五去办理,办理时没有材料是没办法办理成功的。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太平洋汽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