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非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金华市的一些非机动车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往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在使用非机动车的金华市民,要注意非机动车的安全,而且要按规定办理登记。那么金华非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金华非机动车登记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列入浙江省经信委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二、金华非机动车登记的办理材料 1、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3、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金华非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属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范围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当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内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理由。 综合以上介绍,在金华应该登记的非机动车,要去办理登记之后才可以上路,具体要登记的非机动可以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通常人力的自行车不办理登记。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