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范围之外的赔偿款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4-08-30 03:4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强险公司仅对本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进行赔偿。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负责,保险公司仅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强险不赔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呢,这些情况又应当由谁负责呢?下面由华律小编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一、交强险范围之外的赔偿款谁负责

不属于交强险范围之外的补偿分为交强险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和财产赔偿损失责任的绝对免除,具体情况如下: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条例》第22条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A.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

①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责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②但是,对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抢救费用以外的人身伤亡损失及医疗费用赔偿不免责。

B.财产赔偿损失责任绝对免除: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即“故意”受害行为、“车内”损失和间接损失均不在交强险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完全免责(不负赔偿责任和垫付责任)。

二、交强险免赔责任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

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6、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7、仲裁或者诉讼等相关费用。

以上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强险范围之外的赔偿款谁负责的相关内容。虽然保险保证了事故发生后的索赔程序,但它只是一种保护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仍然需要保护好自己。如果您有更多汽车问题,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联系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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