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提前车辆报废规定

发布时间:2024-08-30 03:2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汽车进入普通家庭生活的时间也是比较长的,有的家庭购买汽车的时间时间早,车辆的性能也是不断在减弱,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达到一定的时间就需要进行车辆报废,在江苏徐州提前车辆报废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江苏徐州提前车辆报废规定

(一)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二)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二、车辆报废的流程

1、车管所大厅26号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同时提交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保留原号牌需先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2、车管所档案室查档审核《机动车报废单》,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机动车报废单》。

3、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将机动车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同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

4、民警查验机动车,查验被报废解体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确认车辆五大总成(车身/车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后桥)是否齐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车辆销毁要求,民警负责进口机动车、校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低速汽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报废解体监销,其他车辆由报废回收企业自行销毁。

6、车辆销毁后,报废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报废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将以下资料送交车管所14号窗口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

车辆提前报废国家是给与了一定的补贴的,提前报废车辆,那么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也是可以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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