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30 00:5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黑河市境内的河流有好多的船舶在运营,根据法律法规船舶营业是需要办理营业运输证,一旦不营业的话也是需要办理注销运输证,因此一些船主在询问关于黑河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受理条件有哪些,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资料来解答。

一、黑河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

(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黑河市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申报材料

1、注销申请书;

2、船舶营业运输证。

三、黑河市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受法律依据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

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许可证件。

已取得《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船舶报废、转让或者变更经营者,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变更手续。

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并且提交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的海事局窗口受理,一般是在15个工作日注销完成收回运输证,从事水路运输是必须要取得运输证,否则就是无证运营被查到需要罚款。各位要咨询其他相关问题直接来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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