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车辆通行费征收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29 21:2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过程当中都是需要缴纳过路费的,我们国家对于高速公路收费口设置的收费情况也是有所不同的,其实只需要办理好ETC之后就能迅速的通过,下面来和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了解一下赣州车辆通行费征收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赣州车辆通行费征收受理条件有哪些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规定的车辆减免条件的;

2、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车辆;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规定的车辆减免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二:赣州车辆通行费征收的设定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第十六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通过以上文章内容的大概介绍,我们就能够清楚的了解到如赣州车辆通行证征收的设定依据,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的相关内容,满足其受理条件即可办理。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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