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摩托车)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具备摩托车驾驶证的申领申请条件的个人
二、办理材料
检验原件,交验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该业务暂未开通网上受理权限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车辆管理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接收
a)申请人在区公安部门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3.审查
1)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裁量准则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量化表》。
2)特殊审查。规定和要求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裁量准则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量化表》。
4.作出决定
1)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证件制作。
考试。规定和要求详见附件中的《考试规定和要求细化表》,裁量准则详见附件中的《考试量化表》。
3)证件送达
a)证件送达人员自完成证件制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证件送达部门业务科室,由科室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其中,实施机关作出不予通过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给申请人;
b)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办理结果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书面委托书原件。
4)归档。对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实行分类归档。按月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清点、统计与整理。归档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归档要求按本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2.受理
1)受理审核
a)申请人在区公安部门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b)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接收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接收受理”的意见。
2)补正材料
a)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
b)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a)申请人在区公安部门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4)审查方式确定。书面审查通过后,审查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考试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
5)收件转办。无。
3)登记
a)申请人在区公安部门服务大厅提出的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4)申请编号
a)申请人在区公安部门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登记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
5)收件凭证。无。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封开县江口镇县府旁行政服务中心(和富花园二楼)
五、办理时限
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封开县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复函(2007年)
382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复函(2007年)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不含驾驶证工本费。对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发放驾驶证时,收取驾驶证工本费每证10元,驾驶证有效期满及损坏换证、异地迁入换证(含持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遗失补发证均按每证10元收取驾驶证工本费。
2016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7]382号》(2007年)
第一条一、同意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一)汽车类(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由每人120元调整为每人480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130元,科目三每人280元。(二)摩托车类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由每人80元调整为每人225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70元,科目三每人85元。机动车驾驶人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当场给予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要重新预约科目考试,重新预约补考科目收费标准按该科目考试费标准的50%收取。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按照所申请增加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对应科目的收费标准收费。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复函(2007年)
第一条一、同意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一)汽车类(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由每人120元调整为每人480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130元,科目三每人280元。(二)摩托车类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由每人80元调整为每人225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70元,科目三每人85元。机动车驾驶人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当场给予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要重新预约科目考试,重新预约补考科目收费标准按该科目考试费标准的50%收取。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按照所申请增加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对应科目的收费标准收费。
2016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十二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二)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13-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016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016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十八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2016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7]382号》(2007年)
第二条二、机动车驾驶人(包括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的)违法记分满12分后进行部分科目考试,其收费标准按对应科目的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80%收费。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