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轻微伤,派出所一般怎么处理
在情绪激动或头脑发热的时候,很多人都会不自觉的通过武力解决,一旦动手将对方给打伤了,经过伤情鉴定为轻伤的话,打人者肯定逃不开法律追究的。那么打人致轻微伤,派出所一般怎么处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你介绍轻微伤处理知识。
打人致轻微伤,派出所一般怎么处理
打人致轻微伤,已经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轻微伤害治安处罚是什么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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