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卖给对方但没过户只签了卖车协议,车子属于我的吗

发布时间:2024-08-29 14:2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我国很多东西都是以过户登记作为产权人的,例如房屋买卖的时候,就要办理过户的登记,只有过户了房产才属于买受人的。过户登记的目的是防止产权方面的纠纷出现,那么车辆卖给对方但没过户只签了卖车协议、车子属于我的吗?下面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车辆卖给对方但没过户只签了卖车协议,车子属于我的吗

车子卖了没过户,名义上车子还是属于原车主的,但原车主对车子提出产权的主张法院可根据卖车协议判定车子的归属,车子不过户对原车主也有风险,万一出现交通肇事,原车主就是责任人,所以建议办理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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