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了能不能申请不报废

发布时间:2024-08-29 12:4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最近很多老司机在太平洋汽车网提问的,汽车达到报废的标准了,是否可以申请不报废的,这个问题的话目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因为考虑到安全性的问题是必须强制报废的,下面小编就有关汽车强制报废有关法规给大家讲解一下的。

车辆报废了能不能申请不报废

不可以。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强制报废的,否则开上路被交警查到也会罚款扣分的。而且从今年开始如果达到标准不去报废的话就会注销车辆的行驶证以及车牌号的。

机动车到了报废年限不去报废,车辆强制报废,罚款200-2000,驾驶员驾驶证吊销。吊销后2年才可以初次领证。

1、【没收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罚款吊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机动车:

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以及部分游乐设施(如电动摄位车、电动滑板车、电动脚踏车等)。可分类为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电动车等。

分类: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2.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3.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4.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5.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6.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7.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8.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9.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10.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11.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12.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9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13.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14.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15.手扶拖拉机: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16.轮式自行专用机械: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

17.全挂车:指本身无动力,独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18.半挂车: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汽车强制报废的有关标准的,这个是国家的强制的,并不是说自己想不报废就可以的,因为对汽车安全性的考虑以及上路行驶对于安全驾驶的考虑,必须由相关有资质的企业回收拆解等,了解更多法律法规就直接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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