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对于沧州延缓车辆报废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一步:
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
1、《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
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
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温馨提示:
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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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的交通工具,这些交通工具都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并且还要办理登记证,但是有很多可以驾驶的车辆,并不属于交通工具,而是一些特殊工种的车辆,那么叉车的登记证应该是怎样进行办理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叉车登记证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一式3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填表内容应打印,不能有空白);
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设备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聘用单位栏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
5、相关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二、机动车登记证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的公司有一些差错的话,这个时候是需要进行登记的,这个一般是工厂里面专用的机动车车辆类型,是需要在相关部门登记,并且还需要办理登记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汽车问题的可以咨询太平洋汽车网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