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车辆运营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规定获得车辆运营证的车辆才可以从事相关的运营,如果没有获得车辆运营证,车辆仍然强行进行运营,这类车辆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有关部门会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那么毕节车辆运营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毕节车辆运营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毕节车辆运营证办理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文博路88号(“一院三馆”后面,沃尔玛超市对面)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22号窗口,乘坐公交3路、7路、11路、15路、21路等车,到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招商花园城站点上/下车。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毕节车辆运营商办理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需要向有关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需要向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太平洋汽车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