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合格标志补办法律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29 09:4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我们知道车辆一般都是有合格标志的,如果不符合标准的话是不可以上路的。但是生活中很多时候车辆合格标准被损毁,那么在北京车辆合格标志补办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北京车辆合格标志补办法律规定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2、《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二、北京车辆合格标志补办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行驶证

三、北京车辆合格标志补办地址

交警总队车管所、各分局交警支队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车辆合格标志补办需要带上相关的材料,然后去当地的车管所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补办了。以上这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太平洋汽车网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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