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29 04: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我们国内有很多大型设备是需要运输的,这些设备是需要专门的运输车辆来运输,超过了尺寸和长度等限制的车辆就不能够办理正式牌照,只能够申请临时牌照,在长治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指南是怎么样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长治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长治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理条件

因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三、长治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4、代理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5、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国产车)

6、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进口车)

四、长治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理依据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车辆办理的临时牌照是只能够在有效期内使用,所以大型设备的运输车辆不能够提前很长的时候去办理临时牌照,不然会过期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相关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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