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29 03:3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山东枣庄地区办理驾驶证之后,如果驾驶证出现了扣分记录的,驾驶员本人需要在下一个扣分周期到来的时候参加年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那么枣庄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有什么规定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枣庄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材料

身份证;

身体条件证明。

二、枣庄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条件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车管所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三、枣庄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地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办理驾驶证年检手续的时候,流程是非常简单的,只需要带好身份证和身体条件证明,向当地的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业务就可以了,一般在当天就可以办好。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