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驾驶证异地到期更换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4-08-29 02:0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我们的驾驶证第1次领取的有效期限应该是有6年,在6年之后,如果我们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的话,是可以延续驾驶证的,这个时候需要进行更换,那宜春市驾驶证异地到期更换如何规定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宜春市驾驶证异地到期更换如何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宜春市驾驶证异地到期更换办理材料

身份证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宜春市驾驶证异地到期更换办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

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宜春市驾驶证异地到期更换需要自己进行申请,申请的材料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等等资料,首次领取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