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驾驶证补办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我国制定的政策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需要考取驾驶证,如果驾驶证不慎遗失或者损坏,驾驶员在领取新的驾驶证之前不可以驾驶机动车,那么泉州驾驶证补办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泉州驾驶证补办有哪些法律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二、泉州驾驶证补办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泉州驾驶证补办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办理泉州驾驶证补办的人员准备好身份证明、遗失的书面声明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即可,驾驶证丢失期间一定不可以驾驶机动车,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大家来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