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究竟会扣几分
高速公路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不同地区处罚不同一般不扣分罚款50到100元也有部分地区会扣1分。在交通法规的大框架下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细则。有些地方着重以罚款警示旨在让副驾驶重视安全带的重要性而有些地区除罚款外还会扣分加大惩处力度。这种差异体现法规执行的灵活性根本目的都是保障驾乘人员在高速行驶中的安全 。
具体来说有的地区明确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的会扣3分并罚款200元。这一规定相对严格扣分与罚款双管齐下足以让人们深刻认识到副驾驶系安全带的必要性。
还有一些地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扣1分并罚款200元。这一分值的扣除以及相对高额的罚款也是对不系安全带行为的严肃警告。
当然也存在部分较为宽松的处罚标准例如有的地区处罚通常为5元至50元的罚款还有说法是罚款50元并记1分。这些不同的处罚标准涵盖了罚款金额的不同区间和是否扣分的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查处需要扣分在办理驾驶证扣分时需要准备好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记分人身份证原件、记分人驾驶证原件等材料前往交警部门违处大厅办理即可。
总之虽然各地对于高速公路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罚不尽相同但无论哪种处罚方式都是为了提高人们对安全带重要性的认识。安全带作为保障驾乘人员安全的关键设备关乎着每一次出行的平安。希望广大驾乘人员能够自觉系好安全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
高速公路没有系安全带扣1分,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不系安全带,危害人的生命安全,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使驾驶人及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甚至将驾乘者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建议车主出现系安全带,以防发生意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