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材料及地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19 22:4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一、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材料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管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

(二)身体状况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申请注销;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申请撤销的;

(五)未换发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的;

(六)年满60周岁或者持有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状况证明的;

(七)年满60周岁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驾驶证,或者年满70周岁以上,且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驾驶证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或者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地点

安徽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合肥市安庆路241号

电话:0551-62801585

合肥交警支队瑶海总队

地址:何裕路与郎溪路交叉口东300米。

电话:0551-64409736

合肥交警支队蜀山总队

地址:合肥市前山路219号

电话:0551-6556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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