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材料及地点是什么
一、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材料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管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
(二)身体状况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申请注销;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申请撤销的;
(五)未换发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的;
(六)年满60周岁或者持有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状况证明的;
(七)年满60周岁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驾驶证,或者年满70周岁以上,且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驾驶证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或者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地点
安徽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合肥市安庆路241号
电话:0551-62801585
合肥交警支队瑶海总队
地址:何裕路与郎溪路交叉口东300米。
电话:0551-64409736
合肥交警支队蜀山总队
地址:合肥市前山路219号
电话:0551-6556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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