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网约车拼车及顺风车管理规定是什么
合肥市拼车和搭便车条例:
私家车拼车,又称拼车和搭便车,是拼车服务提供者提前公布出行信息,选择乘坐拼车服务提供者的具有相同出行路线的汽车,分摊部分出行费用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合肥网拼车、搭便车要求:
1.拼车车辆必须是拼车服务提供商拥有的7座及以下的乘用车。
2.拼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
3.共享出行费用仅限于车辆燃料费、过路费等直接费用,共享费用只能按共享里程收取;拼车服务提供商全天最多可提供4次拼车。
4.拼车服务提供者应提前公布出行信息,并与乘车人约定行车路线、出行时间、乘车地点、费用分摊方式、安全责任等。
5.私人小客车共享不是道路运输经营,而是共享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安全事故等责任由共享各方依法依约承担。
申请经营网约车,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出租车业务网上预约申请表;
(二)网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三)企业法人或者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市区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五)投资者及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管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管理人信息;
(六)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的证明或承诺材料;
(七)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合肥网车平台运营申请流程:
1.合肥网车平台适用于合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合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网上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核发《网上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在《网上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中明确经营范围为网上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为本市市区,经营期限为4年。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按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自网络正式连接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