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驾考新规有哪些变动?

发布时间:2024-08-19 17:4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研究院官方微信宣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详细规定了新的驾驶考试评价标准。

那么新的驾驶考试规则是什么呢?

1.科目一、科目四理论考试内容和比例有所调整,更加突出安全文明驾驶考核、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而且考试内容更接近实用性。

2.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增加了时间限制;

对于第二个科目的倒车入库和侧停车,之前的标准只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但新标准明确了完成操作的时限。其中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210秒,侧停车完成时间不能超过90秒。一旦超过时间,将被判定为不合格。第三次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也有一些增加时间限制的操作。比如绿灯开启后车辆启动没有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前方无其他车辆或行人时,车辆在10秒内未完成启动”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3.科目二、科目三的评价标准发生变化;

对于课题“两个直角转弯”项目,之前的规范是:驾驶车辆沿规定路线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直角转弯一次通过,中间不得停车,车轮不得触碰车道边线。在此基础上,新标准要求“转向灯应在转弯后打开和关闭。”

第三个主题项目规定

(1)“起步前不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看后方交通情况”,直接不合格;

(2)变道时行驶速度控制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停车后,如果车身距离道路右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超过50 cm,即为不合格。

(4)后车超车信号未按要求避让,直接不合格。

(5)起步、转弯、变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误用转向灯的,不合格。

(6)起步、转弯、变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启转向灯小于3秒为不合格。

(7)绿灯亮后,如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前方交通,如果10秒内没有完成起步,将不合格。

(8)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4.科目三增加超车项目的判定标准。

a)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及左侧交通情况,回头确认安全,为不合格;

b)超车时机不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c)超车时,未能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

d)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e)超车后,在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及右侧交通情况,回头确认安全,不合格;

f)在没有中心线或同一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g)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有条件让车在右侧通过而不减速,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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