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附近市哪些车型能够获得较高的报废车补贴

发布时间:2025-12-09 03:5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附近市能获得较高报废车补贴的车型不少。 在大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册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总质量4.5吨以上黄牌货车含牵引车提前报废有补贴。重型载货车每辆报废补贴18000元中型载货车13000元轻型

在附近市能获得较高报废车补贴的车型不少。

在大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册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总质量4.5吨以上黄牌货车含牵引车提前报废有补贴。重型载货车每辆报废补贴18000元中型载货车13000元轻型载货车9000元微型载货车6000元大型载客车18000元。

贵港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能获相应补贴。

长安凯程部分车型也有补贴。燃油车如长安睿行M60、长安睿行M90欧诺S长安之星5 (客车版)新能源如长安睿行EM60、长安睿行EM80、长安之星9 EV(客车版)以旧换新报废补贴至高10000元长安凯程还会再加码置换补贴至高5000元。

一汽奔腾部分车型有补贴。奔腾B70可享换新补贴至高42000元奔腾T90可享换新补贴至高40000元。

三水区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再加码符合相关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除可享受最高2万元补贴之外还能叠加享受厂家补贴0.2到1万元不等综合补贴最高3万元。

济南市商务局发布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对报废注销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的旧车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补贴针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特定时间前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在济南市内购买特定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车。

不过要注意不同地区和车型的补贴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化具体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要以当地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

目前我国公路上还有很多的超标车和老旧汽车在行驶,超标车和老旧汽车的尾气排放是比较大的,给环境造成污染的同时也不安全,所以我国对老旧汽车鼓励提前报废并且进行补贴,那么汽车报废补贴能够补贴多少?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汽车报废补贴能够补贴多少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二、汽车强制报废的期限

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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