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客运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客运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营运,平时又称“黑车”,是指当事人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许可证件,超出批准范围经营的行为。也就是说,是指未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即未领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超批准范围经营的行为。
非法客运的危害:
1.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
2.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3.造成不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
4.侵犯乘客合法权益的;
5.影响行业稳定;
6.司机混杂,没有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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