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对电子警察判定的闯红灯情况存在异议该如何处理
如果对电子警察判定的闯红灯有异议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先到车管所的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提交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资料领取违章处罚决定书。接着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
之后带上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申诉受理后交管部门会在七个工作日内重新核对违章内容和处罚并给出答复和相应措施。
要是对复议结果仍不服还能提起诉讼。
也可以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审请内容包括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销要求、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时间然后把复核申请送到当地的交警大队同时提供不是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只要能排除交警部门就会为你消除违法记录。
对于已开具交通违法处罚书的情况还能在60天内到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之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是在交警指挥下闯红灯并被电子警察抓拍可直接向当地交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复议后将清除违章记录。
另外要清楚电子眼确定闯红灯的依据它一般需要3张照片一是能反映机动车未到达停止线的照片即前轮未过停止线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二是能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照片即后轮已过停止线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三是能反映机动车与第二张照片中机动车向前位移的照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 。
若后一张照片显示红灯亮起时车辆前轮虽过了停止线但刹车灯亮起显示停车则不视为闯红灯车辆没有继续移动即便不小心压线也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
申诉过程中要确保自己的违规行为依法不应受到处罚或免除处罚前往交警大队大厅有专门的办公室和专人负责处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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