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汽车报废期限
发布时间:2022-01-08 05:08: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如下:(1)小型、微型出租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车使用12年;(二)租赁客车15年;(3)小型教练员10年,中型教练员12年,大型教练员15年;(4)客车客车已使用13年;(5)其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如下: (1)小型、微型出租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车使用12年;(二)租赁客车15年;(3)小型教练员10年,中型教练员12年,大型教练员15年;

(4)客车客车已使用13年;

(5)其他小型、微型客车使用10年,大中型客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已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使用满20年;

(8)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有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和微型货车使用12年,运载危险品的货车使用10年,其他货车(包括半挂车牵引车和全挂车牵引车)使用15年;

(九)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15年,不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30年;

(10)运输危险货物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普通三轮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1)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含)以下):客车是指从设计和技术特点上讲,主要用于载客和携带行李,核定载客人数不超过9人(含)的汽车,包括驾驶员。乘用车适用税额按发动机气缸容量(以下简称排气量)从小到大逐级确定。

1.排气量在1.0升以下的乘用车,年度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元;

2.排气量在1.0升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度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420元;

3.排气量在1.6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年度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480元;

4.排气量在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年度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900元;

5.排气量在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年度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车1800元;

6.排气量在3.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年度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车3000元;

7.排量在4.0升及以上的乘用车,年度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车4500元。

(2)商用车除客车外,从设计和技术特点上来说,是指用于载客、载货的车辆,分为客车和货车。

1.对于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以上,含电车),适用税额按照20人以下、20人以上分为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确定。

(1)商用中型客车,年度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960元;(2)大型商用客车,年度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200元。

2.货车(含半挂车牵引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按整备质量计算,年度基准适用税额为每吨96元。

(3)挂车是指根据设计和技术特点,由汽车或拖拉机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道路车辆。根据拖车和卡车适用税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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