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部《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标准》的具体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方式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宣传监察部和交通管理部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指导各大队实施。各大队应在交通安全中队(段)内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组织学习,集中统一授课。从宣传、法制、秩序、事故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门的驾驶员审验教育指导员队伍,讲授交通安全课。还可以聘请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礼仪专家,以及优秀教练员、优秀客货运驾驶员和先进企业安全管理领导进行授课。
第二,学习时间
统一学习日期为每周三,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如果司机迟到超过30分钟,他/她不得参加本次认证教育,并被告知重新预约。驾驶人在审验教育期间中途离场或者长期不在的,不予审验。
三.教学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学习应急处置知识;
4.交通安全和文明驾驶;
5.播放交通安全视频;
6.组织学生交流讨论;
7.组织学生回答50个关于文明安全驾驶知识的问题。
四.教育教科书的验证
编写发行统一的驾驶员认证教育教材。同时,为不断更新审验教育资料,按照《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宣传监察室牵头组织,案件审理室每月对本市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整理,交通办每月收集分析本市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制作宣传教育资料,定期更新审验教育内容。也可以组织专门的宣传教育片。
动词 (verb的缩写)教学地点
由各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利用大队自习室、教育基地、交通企业、社区等场所,以及靠近大队办公室的地方,合理布局驾驶员的检查教育场所,方便驾驶员就近参加学习教育;需要设置专门的驾驶员审验教育场所,设置座椅、平台等基础设施,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配置交通安全宣传视频播放设备,满足驾驶员审验教育的硬件需求;还需要在驾驶人认证教育场所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记录认证教育过程,认证教育视频至少保存两年;有条件的大队还可以划分讲座区、宣传区、体验区等特殊区域,设置交通事故处理演练,推广3D宣传视频、模拟危险环境驾驶等设备的应用。这些地方的装备将由各旅根据需要自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