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何时开始实施国六标准
江门从 2019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国六标准。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 b 排放标准。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 2020 年 7 月 1 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 6 个月销售过渡期。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PN 限值6.0×1012 个/千米过渡期截止日期由 2020 年 7 月 1 日前调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前。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生产、进口的国六排放标准轻型汽车PN 限值应符合 6.0×1011 个/千米要求。
汽车排放标准是对汽车废气中 CO、HC+NOx、PM 等有害气体含量的规定。
江门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实施国六标准推动汽车行业更绿色、可持续发展。
国六标准对轻型汽油车排放限值显著提升一氧化碳排放限制至 0.5g氮氢化物排放限值为 0.035g颗粒物排放限值则为 0.003g。相比国五标准门槛提升对汽车制造商提出更高技术要求促使研发更环保汽车技术是全球最严苛标准之一。对汽车消费者来说意味着更清洁、高效的汽车选择反映城市对环保和可持续出行的承诺为出行环境带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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