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应该使用什么灯光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应该使用远近光灯交替闪烁的灯光。
这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每次交替使用两次完成操作后仍为近光灯然后近光灯慢行通过。这么做是为了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到您的车辆保障行车安全。
比如在夜间通过急弯时交替使用灯光能让对向车辆或行人提前知晓您的车辆即将到来做好避让准备。
通过坡路时也是同样的道理能避免其他车辆或行人因视线受阻而无法及时发现您的车辆。
而在通过拱桥和人行横道时使用这种灯光方式能让行人更加清楚有车辆经过保护行人的安全。
在听到“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指令时就需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总之正确使用灯光能有效预防事故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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