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拱桥坡路应该使用什么灯光
通过拱桥坡路应该使用远近光灯交替闪烁。
这是因为这样的灯光使用方式能有效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保障行车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通过急弯、拱桥、坡路等特殊路段时要先减速慢行鸣喇叭示意同时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不光是通过拱桥坡路还有很多情况也有特定的灯光使用要求。比如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则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汽车远光灯适用于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可以在光线较暗的国道或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使用。汽车近光灯适用于对向车在 150 米范围内的道路。当对向车相距 150 米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如果对方不改用近光灯应立即减速并连续使用变换远、近光灯的办法来示意。如果对方仍然不改变应减速靠右停车避让切勿以强光对射以免损害双方视觉并导致车祸。
在科目三夜间行驶灯光模拟考试中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超车等项目都要求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 2 次。
总之正确使用灯光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
猜你喜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