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支付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发布时间:2025-08-18 08:4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的支付主体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如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若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没有保险则由肇事者自行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在诉讼过程中一般由举证方先垫付案件审结后根据责任确定最终支付方。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一般原则这样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防止滥诉和浪费司法资源。

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其鉴定结果与被告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所以相关费用通常应由加害人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负担。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鉴定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即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未将“伤残鉴定费”列入保险责任赔偿内容依法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比如威信县人民法院对陈某诉黄某及某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一审宣判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陈某的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等损失。

总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的承担主体需要综合各种因素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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