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预约考试未参加的情况
如果预约考试未参加处理方式要看具体情况。
按照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未提前取消且未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如果在约考日期前五日且未收到考试预约成功信息或预约状态在受理中可直接在交管 12123APP 上操作取消每个科目能操作三次。
若收到约考成功考试信息需在考试前一日持身份证原件到车管三分所业务窗口申请取消。考试当日提出申请车管所不予受理并作缺考处理。
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有特殊规定路考合格后第一次不用预约直接参加任意一场若未合格可随时预约补考所有考试及补考要在学习驾驶证明三年有效期内完成。
南宁考生因故不能参加驾考已到考场的可向考场工作人员递交取消考试申请书不能到考场且无法提前一天到车管所柜台申请取消的可通过电话“966122”、微信公众号“南宁交警”等方式申请取消。
如果通过交管 12123 预约成功没去考试可取消预约注意有些地区可能限制取消次数。也可转让预约但要符合条件并在交管 12123 上操作。
尽量按时参加考试连续两次未参加可能影响后续预约。特殊情况咨询当地车管所。
科目四预约了没去考视为弃考按不合格处理可重新预约但弃考次数多会影响下次预约。
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可提前 1 天到车管所取消未取消也未参加判定不及格。第二次预约成功要补交补考费。
比如科二预约成功无法参加可在考前一天撤销预约操作步骤是打开在搜索栏输入“12123”找到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入相应省份找到“取消本地预约考试”点击在线办理输入信息登录找到预约考试点击取消预约完成认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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