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销名下车辆
如果您想注销名下车辆办法如下。
首先车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丢失、因故不能在中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换、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已出售给他人等情况可以办理注销。
正常注销时需提交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行驶证、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等相关证件持车辆到车管所注销。车辆非正常注销比如丢失要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如果车辆被盗或者信息被冒用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半年内没找到车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凭此证明去车管所注销。要是车辆因经济纠纷或刑事案件被法院查封导致无车得等法院解封后才能办理注销。
注销一辆车要先在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对报废车辆拆解回收拿到相关回收证明后再去相关部门注销机动车档案。具体是机动车所有人到正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后拆除机动车给机动车所有人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此证明到车辆管理所注销车辆档案。
另外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出现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等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海关监管车辆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会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准备注销名下车辆时要先确认车辆在自己名下且已使用满三年以上。关于车辆号牌的注销车辆报废或过户时适用接近报废年限的机动车检验部门会在报废前 60 天内通知车主车主应及时去车管所办理手续确保顺利完成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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