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时效问题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时效问题很重要。
一般来说理赔时效通常为三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被保险人或受害人需在此期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不然可能影响理赔权益。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效的具体规定上可能有差异有的可能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完成理赔。
车撞人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在两年内履行理赔的相关手续提供事故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尽快展开调查和审核。交通人伤事故保险赔偿期限通常是两年。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5 日内核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通知被保险人。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 10 日内赔偿保险金。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书面说明理由。
若保险公司不予受理可提供相关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审理。
法律方面《民法典》第六章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有相关规定。比如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后大家要尽快按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免超过时效导致理赔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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