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有多种情况。
一般来说因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为初元后三个月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通常是三十日若超过三十日则需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交通事故损害治疗或并发症终结时可做伤残鉴定。另外必须在治疗终结后 15 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会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 30 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发生后做伤残鉴定的时间通常为出院后三个月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还有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总之要综合各种因素和相关规定来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具体时间。
猜你喜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