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期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发布时间:2025-08-14 08:3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后期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就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会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时间通常是以三个月为限但受伤严重的需要延长时间。如果是植入钢板且需要取出的要等取出后 3 个月做伤残鉴定若不打算取出钢板按三个月的时间来计算。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觉得自己损伤致残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能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这个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依据。

而且伤残鉴定部门通常不接受个人委托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我国各地对伤残的鉴定时间要求不同多数伤害可在 6 8 个月之间进行个别地区要求 12 个月之后才能鉴定。

要注意伤残鉴定过早或过晚都可能影响结果太早一些后遗症不明显可能没级别或级别过低太晚伤情恢复稳定了也可能没级别或降低级别。所以建议在专业交通律师协助下慎重选择伤残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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